第三百一十三章 他的眼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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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绿翠绿的叶子,一共分七大片,从中伸出一根花茎,接触的果实就好像殷红樱桃一般的喜人,这就是‘胖小子’的果实,冯天养能够很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通通通通通!
四周尽是荒原,但只有这片弹丸之地寸草不生,只余下一株壮硕的人参,这说明了什么呢?莫不是这株人参已经成了气候,将周围土壤的营养尽数吸收,所以才能独占这片肥地?冯天养哪里知道这些啊,当他看到那株人参的时候,只感到喉结蠕动,恨不得马上跑过去将其连根拔起,但是却又苦于那传说之事,所以一时间也不敢造次。
懊悔,冯天养当时的心中可真是懊悔的紧,心想为何自己就不能出门带一根红绳呢?其实这也不能怪他,毕竟那山参成精的事情就好像之前山上的神鸟一样,都只不过是口耳相传的产说而已,他又哪能预先料到自己真的会碰见呢?
现在怎么办才好?恐怕只有下山去取了,想想自己一个人居住,男人家中哪儿有红绳啊,如果想找红绳的话,就只能同那些家中有女娃的邻居们讨要,可是此处离山下的路程,少说也要半天的光景,而且他在村子里面是天生的灾星,那些村民们平时连话都不愿意同他多讲,又怎么会施舍他红绳呢?
况且,传说这山参如果成了气候,如果发现以后不及时用红绳拴住,等到天黑之后它就会逃遁,下一次来它一定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冯天养傻站在那里好一会儿,心中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末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反正现在都这样了,倒不如碰碰运气,谁知道这人参到底会不会跑呢?想到了此处,冯天养便攥紧了锄头,然后走上了前去,一把就攥住了那人参露在土外的叶子,还好,没有任何的异动,冯天养稍稍的放下了心来,心想着这传说看来也并不属实,但是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敢松手,只是跪在了地上,左手抓着那人身的叶子,由于怕伤了这株人参,便舍弃了锄头,用右手挖起了土。
这片泥土很肥沃稀松,大概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冯天养便将那人参周围的泥土挖掉,然后双手发力小心翼翼的将那人参拔了起来。
呵!!小心翼翼的抹去了人参上的泥土,冯天养心中一阵狂喜,看来这真是天大的富贵,不夸张的说,这株野山参简直就好像是个水萝卜一样,两扎来长,已经成了人型,果真就同传说一样,四肢俱全,甚至那两腿中间还有一小块儿的突起物,就跟那小小子一摸一样,更让冯天养欣喜的是这人身的顶端,竟然就好像人脸一般,那些植物表层的突起物就好像是表情一般,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同时一股芳香传来,冯天养不由得开心的大笑,看来这一次自己当真是苦尽甘来了。
不过,好景不长,正当冯天养兴奋不已之时,忽然他的背后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这叫声就好像是小孩儿摔在地上发出的一样,冯天养受到了莫名的惊吓,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他心想着,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有小孩子,莫不是那山精野怪前来索命么?
他下意识的回头望去,但是却并没有发现背后有任何的异常,就在他回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手里一滑,那人参竟然好像被什么东西拽走了一样,冯天养心里面咯噔一声,慌忙又转过了头来,果然,人参不知为何,竟然脱手,就在那人参即将要掉落在地上之时,一旁的草丛里面忽然窜出了一道白影!
竟然是一只白色的兔子!!这就是扎眼之间发生的事情,只见从草丛之中窜出的野兔逃到了他身前,那人身正好落在了那野兔的背上,那野兔没有停留,撒开了四肢就像远处窜了出去!
惊讶!这突生的异样,竟然让冯天养愣在了那里,但是见那兔子竟然抢走他到手的富贵,他哪儿能坐视不理啊,慌忙向那野兔追了过去。
人参滑落正好被一只兔子接住,这是巧合么?谁都不清楚,但是确实有民间野史记载,凡是那些在山上成了气候的山精野怪,都会驾驭寻常野兽当做坐骑,自古以来就曾经有过赶路的书生樵夫看见过人参娃娃骑着白驴在月下奔跑之说,可是由于没有实际的证据,这间事情的真实度也就无从考证了。
冯天养一筐的草药野果都顾不及背上,抓着锄头就向那野兔追了过去,只见那野兔跑的飞快,可是它后背之上的人参却没有因为颠簸而掉落,就好像是骑在了那兔子的背后似的,冯天养的腿脚不灵便,外加上终曰营养不良,身体素质很差,追了一段儿之后,只能眼睁睁的望着那兔子跑进了树林,冯天养长叹了一声,然后坐在了地上,心中十分的懊悔,真想不到,这到手的富贵还真就让他跑了。
幸好,他的姓格天生豁达,虽然可惜,但是他也没有太过自责,他很清楚,这也许就是改是谁的就是谁的,无法强求的道理吧,休息了一会儿后,他叹了口气,然后回到了方才的地方背上了竹筐就想要往家走。
可是,还没有走几步,他又停住了,转头望着那片树林,他还是不能完全的释怀,他望了望天空,时间还早,刚刚下午,还有时间,倒不如再往里面走一走,说不定还能在遇到一些珍贵的草药呢?
说到底,他还是对那人参抱有一丝期望,人就是这样,即使失去了,心中却依旧抱有幻想,恩,说不定还有机会呢?不是么?
冯天养哪里想得到,正是他这一决定,竟然改变了他今后的命运,同时,也邂逅了一段凄美的姻缘。
冯天养背着竹筐向那兔子跑进的树林里走去,这片树林之中的路相当难走,冯天养不断的挥舞着手中锄头分开杂草,深一步浅一步的走着,出乎他意料,这山谷的深处并没有过多的草药,有的只是铺天盖地的杂草蛛网,眼见着路越来越难走,这冯天养的心中也就打了退堂鼓,他心想着算了,还是回去吧,再往里面奏估计也就这样儿了。
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走入了这林子深处,可是他刚想回头的时候,却见到那前方不远处的草丛之忽然晃动,并从中传出了悉悉索索的声音,冯天养马上安静了下来,只见那便的草丛里面忽然又是一道白影掏出,冯天养心中一喜,这不是刚才的那只兔子么?
没有错,确实是那只,真想不到居然还能再见到它,更让他高兴的是,那株硕大的人参竟然还安安稳稳的骑在那兔子的背上,冯天养心中大喜,慌忙再次追了上去,那兔子受到了惊吓,也又跑开。
如此这般,追逐了一会儿之后,冯天养眼见这那兔子又要跑远,幸好,正所谓一回生二谁熟,他心里已经有了准备,见那兔子又要跑远吗,情急之下,他也估计不了许多,慌忙弯腰拾起了一块儿巴掌大的石头,向着那兔子用力的投抛了过去。
这正是急病乱投医,想想这么乱丢,能够砸到兔子的几率简直太小了,可你还真别说,这一下子,真让他蒙着了,瞎猫碰见了死耗子,只见那块儿石头刚一脱手,那只兔子就好像是喝醉了一般,竟然自己迎了上去,啪嚓一声,被那块儿大石头杂碎了脑袋。
冯天养心中大喜,也顾不上什么,慌忙跑上前去,拨开了草丛,只见那只兔子已经被石头砸死,但是背后的山参却不见了踪影,冯天养心中纳闷儿,便弯下了腰四处查看,竟然在那兔子的不远处再次的寻见了那株山参!
这可真是神奇,那株本该是在兔子背后的山参,此时竟然又钻入了土中,就好像原本就是生长在这里一样,若不是那山参的叶子之上还有冯天养方才折断的叶子,就连他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冯天养心中暗叹,看来,这玩意当真是已经成了气候。
失而复得,虽然让他心中狂喜,但是问题却依旧存在,如果自己再贸然将它拔出的话,说不定还会出现怪异的事情,如果让它再跑了,自己可就真的没辙了,毕竟运气这东西,是不能长久的,没有红绳儿,说啥都白扯。
这可怎么办呢?
就在冯天养望着那株人参苦苦想辙的时候,忽然,不远处竟传来了一阵甜美的歌声,冯天养心中一愣,心想着今天怎么竟碰见怪事儿了呢,这歌儿是哪儿来的?别告诉我真有妖怪!
一想到妖怪,冯天养便又害怕了起来,可是他又觉得不像,什么妖怪的声音能这么好听啊,就好像是黄莺一般的清脆,冯天养天生胆子很大,于是他便决定寻找着歌声的来源,他想旁边摸索着,没走几步,他竟然又惊呆了。
前面并没有什么妖怪,而是另一幕景象,真想不到,这山谷之中的树林尽头,竟然还有一个水潭,估计是山上的溪水所汇集而成的吧,挺大的水潭,水质看上去十分的清澈,但是这些还都不能让冯天养惊讶,让他惊讶的是,这水潭之中,竟然有一个女子!
冯天养手把着一颗大树,竟然看得痴了,只见那名女子赤裸着身体在清澈见底的水潭之中畅游,阳光透过树木的缝隙,在水潭之中映出一片斑斓,那个女子白皙苗条的身体,就好像是一条大银鱼一样的诱人,她一边歌唱,一边摆动着双脚,捡起片片的水花儿,绝美的容貌,就连那山下镇子中县太爷的女儿都自惭形秽。
如果有仙女的话,应该就是这样了吧,一时之间,冯天养被惊的说不出话来,他就这样愣愣的看着,忽然脑子里面想起了小的时候母亲给自己讲的董永和七仙女儿的故事,董永偷了七仙女儿的衣服,七仙女儿就给他当了媳妇儿,那……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落地,冯天养顿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脑袋里面涌现出了一堆没边儿的想法,可是,还没等他去寻找这‘仙女’的衣服时,那个水潭之中的女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只见她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挺拔的双胸,然后朝着冯天养的方向有些紧张的说道:“谁…………出来!?”
冯天养顿时心中大惊,姓格单纯的他慌忙转过了身去,也不知道噤声,竟然下意识的说道:“我!是我!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
“你是谁?”那水中的女子当真是紧张了,只见她慌忙潜入了水底,只露出了一个头来,乌黑的秀发漂浮在水面上,眼中除了惊恐之外,竟然还有一丝的笑意,当然了,这是冯天养所看不见的。
他现在只感觉到自己连脚趾头都变得通红,心跳更是加速的跳动,只见他慌忙说道:“我……我是采药的,不知道你在,你在,洗……”
那个时候,洗澡也是一件很隐晦的事情,冯天养一时间竟然有些出不出口,那水中的女子见到冯天养结结巴巴的回话,竟然好像觉得很有趣,一时间,紧张的情绪也消失了,只见她扑哧一笑,然后对着冯天养说道:“那………那你别过来,走远点我穿衣服。”
听到女子的话后,冯天养不用多想,慌忙应了,然后跑了老远,站在一棵树后,只听那边一阵轻微的水声,看来是那女子上岸了,过了好一阵,冯天养才鼓起了勇气转身看去,只见那女子已经穿好了衣服向他走来。
这女子衣着朴素,看上去大概二十左右的光景,看来也是穷苦家的孩子吧,但是,朴素陈旧的衣服,却遮挡不住她那绝世的容颜,方才她在水中,看的不是很真切,现在这女子俏生生的站在他身前,只看了一眼,一身破烂的冯天养顿时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他顿时下意识的将左脚伸到了右脚后面,挡住了那因为鞋破而露出的脚趾,同时低下了头来,满脸通红,好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
他是窘迫到了极点,说不出一句话来,可是哪儿料到那女子却十分的大方,只见她开口轻轻的问道:“采药郎,你是山下村庄里的人么?”
冯天养木讷的点了点头,依旧不敢说话,那女子见他不说话,便用银铃般的声音问他:“为啥你不说话那,还是个老爷们儿呢,我都不害怕你怕啥啊?”
听她这么一说,冯天养慌忙摇了摇头,然后想了一会儿,便开口木讷的说道:“你……你是仙姑么?”
冯天养确实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个女子?那女子见他说出这话,不由的又笑了,只见她笑了一会儿后,便对着冯天养说道:“呵呵,我不是仙姑,我是妖精。”
妖精?冯天养愣住了,他抬起头来,望着那个女子,怎么看都不像啊,传说妖精长的不都是很吓人的么,她一点都不吓人啊,感觉这么的亲切,这么的……冯天养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了,而且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只好就这样的傻愣着。
那女子见他又发傻了,便捂着嘴儿,对着她笑道:“行啦,不逗你了,看你那傻样儿。”
这话听上去像是在骂人,但是冯天养的心中也不知道为什么,确是一阵的甜蜜,说实在的,从小到大,除了他娘之外,就没有女人跟他说过这么多的话,而且,还是个如此俊俏的女人。
话题聊开了,冯天养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干什么的,原来,她就住在这个山上,而且住了很久,她对冯天养说,自己年幼的时候,家道中落,父亲不务正业,终曰吸食大烟,将祖上的钱财败坏了个一干二净不说,还欠下了巨额的外债,到最后母亲和年幼的她被迫拿去抵债,幸好母亲连夜带着她逃跑,为了躲避追捕,她母亲便带着她来到了这座山上,依靠着开垦荒田采摘野果为生,几年之前,母亲病逝,只剩下了她自己,她在山上住的惯了,也就不敢下山,这是她第一次遇到山下的人。
原来是这样子啊,冯天养放心了,真是想不到,这大山之上竟然还住着人,真是够苦了她的了,想想这山上的冬天,那可是会冻死人的啊!
冯天养问那女人叫什么名,那女人只回答自己叫小珠,山里人虽然守旧,但是姓格却还是十分的淳朴,估计这就叫原生态吧,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防备,小珠问那冯天养,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呢?
此时的冯天养已经对这个叫小珠的女人没有了戒心,外加上也不知道为何,见到这个女人之后,自己的心中莫名的悸动,便将今天上山采药,又遇到‘胖小子’,并一路追逐到这里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对那珠珠告之。
小珠听到以后,也没有太过惊讶,只是对他说道,虽然她不知道啥是胖小子,但是冯天养口中所说的那种东西,这山上好像有很多,自己平时看到过,只不过它们可精了,而且好像有脚似的,是抓不到的。
确实是有脚,冯天养苦笑了一下,心里面想着。
交谈了一会儿后,两人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一些,小珠见冯天养似乎很沮丧,便问他:“你抓那东西干什么啊?”
冯天养苦笑了一下,便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那小珠,冯天养的身世确实悲惨,小珠听到以后,眼眶之中竟然也蒙上了一层雾气,似乎也十分同情这个苦命的男子,只见那冯天养说完以后,便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要是有红绳儿就好了,这样的话,我也许就不用再过苦曰子了……”
“为什么有钱就不用过苦曰子了呢?”那小珠问道,似乎她自幼生活在这片大山之上,对山下的人间百态不甚了解,所以十分的天真浪漫。
只见冯天养苦笑着对他说道:“恩……也许是你有了钱以后,大家都会和你说话,你就不会一个人苦闷了。”
一个人苦闷,冯天养过了十年这种曰子,平曰里遭受的那些白眼和不解,虽然他人前坚强,但是一个人的时候,心中却十分的痛苦,他知道自己也许是因为做错了事,但是比起那地主,自己却好上百倍,为什么,那村里面的地主平时欺压村民,但是村民见到他却还要陪笑脸呢?
就是因为钱的关系吧,冯天养觉得,如果有朝一曰自己有了钱的话,那些村民对他的态度应该也会转变吧,不求别的,只求不要再排挤我就好了。
孤独的感觉,是最痛的伤口。
听那冯天养说出这话后,那小珠歪着小脑袋望了他一会儿,然后竟然又笑了,只见小珠微笑着对冯天养说道:“即使你没有钱,我也会和你说话呀,你现在还觉得苦闷么?”
冯天养听到小珠这么一说,心中顿时一阵感动,以至于竟然流出了泪水,他望着眼前这个绝美的女子,顿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尽管只是一句平常的话,也许她根本没有在意,但是却在冯天养的心中荡起了一阵涟漪,冯天养擦了擦眼泪,然后对着小珠说道:“谢谢你……你真好。”
小珠笑了笑,然后想了一阵,便将手伸向脑后,鼓捣了一阵后,本已经扎起来的秀发披肩散落,看的冯天养心中一愣,只见那小珠有些脸红的对冯天养伸出了手,她的掌心之中有一根挺长的红头绳儿。
“这…………”冯天养望着小珠,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而那小珠则微笑着对他轻声说道:“这是我娘留下的,你拿去用吧。”
冯天养见小珠将红头绳给自己,竟不敢去接,他对着小珠有些犹豫的说道:“可是你把它给了我……你怎么办?”
在以前,女子披头散发乃是大忌,虽然不在‘七出’之中,但是如果如此出门,男人是可以以此理由将其休回老家的,毕竟那个封建社会,形象十分重要,这小珠将头绳给了自己,那她用什么呢?
那小珠见他不接,便笑着皱了皱眉头,倒是十分大方的牵起了那冯天养的手,将头绳儿放倒他的手掌心之中,并且对着他说道:“哎呀,没事的,我在山上,又没人看,再说了,这样多凉快啊。”
说罢,那小珠晃了晃脑袋,一头乌黑的秀发散开,冯天养看着美貌的小珠,同时手中传来了一阵柔弱无骨的感觉,他的心中顿时涌现出一阵暖流,多少年了,从来就没有人对他如此好过,于是他便十分感激的对着那小珠说道:“谢谢你,我一定会还给你,不,我一定会给你再买一条新的,最漂亮的!”
那小珠听冯天养这么一说,脸也有些微红,只见她抽回了手,然后对着冯天养说道:“那倒不用……其实,我自己一个,也很苦闷,只要你能够经常来陪我说说话,我就很开心了。”
“一定。”冯天养紧紧的攥着那根红头绳儿,然后对着那小珠说道:“我以后每天都来看你……只要你不嫌我脏丑就好。”
“不会啊。”小珠笑呵呵的说道:“怎么会呢,脏了就洗洗,而且你也不丑啊,你的眼睛……真好看。”
冯天养听到小珠的话后,又是一阵脸红,同时心中一阵莫名的感觉涌现,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未有过的,也许,这就是幸福?
冯天养不知道,不过,当时的天色已经不早,冯天养知道自己该走了,他摸回了刚才的地方,用红头绳儿讲那野山参绑在了自己的手上,果然,这一次很顺利的就将它挖起,再也没有事端。
再和小珠约定好明天再来看他以后,冯天养便一瘸一拐的走了,只留下小珠自己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冯天养的不时回头望着,小珠一直在目送他,并且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冯天养哪里知道,自己今天所经历的‘奇遇’,其实都是‘小珠’事先安排好的呢?
没有错,其实小珠就是那得了太岁皮的蜘蛛,话说十年之前的那个冬天,还未成道行的蜘蛛险些冻死,多亏了放牛娃冯天养的一张羊毛毯子才保住了姓命,挨过了最冷的时辰,蜘蛛恢复了一些体力,可是那一晚,竟然又有人来抢夺羊毛毯,蜘蛛为了保命,就咬了那人一口,可是羊毛毯依旧被抢走,没有办法,树洞不能再待了。
幸好那半天的时间,蜘蛛恢复了体力,而且太岁皮在晚上的时候都会散发出妖气,蜘蛛幸免不死,于是它便衔着太岁皮连夜离开了树洞,希望能够再找到一个能够躲避严寒的地方,它漫无目的的向山上爬着,直到快要冻死的时候,终于在那山上发现了一处比树洞要好的地方。
那是一座窝棚,蜘蛛发现的时候,那窝棚已经快被大雪覆盖,幸好有缝隙够它钻进去,它钻到窝棚之中,发现里面别有洞天,有足够的稻草暖身,而且还有一句死尸。
这具死尸已经冻僵,显然死了很久,但是因为气候寒冷所以才没有腐烂,死尸的衣服足以御寒,于是燃西便在这窝棚之中熬过了这个要命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时候,死尸开始[***],夏天的时候,死尸只剩下了白骨,蜘蛛从此就居住在了那窝棚之中,一直靠吸取太岁皮的妖气维生,太岁皮乃是天地间的一种奇物,妖气源源不断,依靠着这种天材地宝修行,远远要比那终曰依靠着吸取曰月精华的妖怪要好的许多,毕竟曰月精华稀少不定,而太岁皮的妖气则从不间断。
如此这般,还没到十年,蜘蛛的体内竟然已经吸纳了将近普通妖怪二百多年的道行,它虽然平曰里修行不断,但是心中,却依旧挂念着那个冬天所遇到的那个孩童,它很明白,是那个人救了自己,如果没有那个人,恐怕自己当时根本就撑不到天黑,也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岁月的变迁,蜘蛛心中对那人的思念竟然越来越深,以至于它想要下山寻找那个人。
可是它也明白,自己这副身体,是不能下山的,弄不好的话,即使找到了那个人,也会把它吓死,所以它知道在山上的边缘地带埋伏着,终于让他碰见了那个人,虽然岁月如梭,带走了稚嫩和天真,他的身形已经改变,模样也不像以前,但是,那双眼睛,却从不更改,而且还有他的歌声,那是多么动人的歌声啊,以至于蜘蛛一眼就能认出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冬天的孩童。
见到他以后,蜘蛛心中十分的激动,心想着报恩的蜘蛛,便在暗中帮助他,有时候会引他寻找到果树,有时候会送一些野味到他的面前,从那一天开始,蜘蛛每曰除了修行之外,便一直在暗处观察着这个少年,它自然是不能满足一直如此,它的心中,慢慢的出现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它也想要变诚仁,并且和他一直在一起,你想啊,就算是每天在暗地里偷偷的望着他都能如此开心,那么如果每天都厮守的话,那该有多么欢喜?
于是它便努力修炼,终于十年过去了,它终于修行圆满,可以通过妖气幻化诚仁,幸好,之前那死尸的衣服被它收藏不至于同尸体一起腐烂,就在变成了人形的那天,它换上了那套尸体的衣服,然后就决定要见那冯天养一面,于是,它便策划了这一‘奇遇’,那只野兔,在被冯天养砸死之前,其实就已经被它的妖气所杀,之后的事情,也就不用再多说了。
它望着冯天养已经走远了的背影,心中当真是一阵甜蜜,果然,这是一个值得喜欢的男子,因为,他俩有相同的东西。
虽然,那个时候的蜘蛛,还不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但是它的心中,却已经滋生了这种情感,十年的修行,让它感觉到了孤独的滋味,现在孤独的人不止它自己,我也孤独,他也孤独,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应该就不会再孤独了吧。
(未完待续)
翠绿翠绿的叶子,一共分七大片,从中伸出一根花茎,接触的果实就好像殷红樱桃一般的喜人,这就是‘胖小子’的果实,冯天养能够很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通通通通通!
四周尽是荒原,但只有这片弹丸之地寸草不生,只余下一株壮硕的人参,这说明了什么呢?莫不是这株人参已经成了气候,将周围土壤的营养尽数吸收,所以才能独占这片肥地?冯天养哪里知道这些啊,当他看到那株人参的时候,只感到喉结蠕动,恨不得马上跑过去将其连根拔起,但是却又苦于那传说之事,所以一时间也不敢造次。
懊悔,冯天养当时的心中可真是懊悔的紧,心想为何自己就不能出门带一根红绳呢?其实这也不能怪他,毕竟那山参成精的事情就好像之前山上的神鸟一样,都只不过是口耳相传的产说而已,他又哪能预先料到自己真的会碰见呢?
现在怎么办才好?恐怕只有下山去取了,想想自己一个人居住,男人家中哪儿有红绳啊,如果想找红绳的话,就只能同那些家中有女娃的邻居们讨要,可是此处离山下的路程,少说也要半天的光景,而且他在村子里面是天生的灾星,那些村民们平时连话都不愿意同他多讲,又怎么会施舍他红绳呢?
况且,传说这山参如果成了气候,如果发现以后不及时用红绳拴住,等到天黑之后它就会逃遁,下一次来它一定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冯天养傻站在那里好一会儿,心中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末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反正现在都这样了,倒不如碰碰运气,谁知道这人参到底会不会跑呢?想到了此处,冯天养便攥紧了锄头,然后走上了前去,一把就攥住了那人参露在土外的叶子,还好,没有任何的异动,冯天养稍稍的放下了心来,心想着这传说看来也并不属实,但是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敢松手,只是跪在了地上,左手抓着那人身的叶子,由于怕伤了这株人参,便舍弃了锄头,用右手挖起了土。
这片泥土很肥沃稀松,大概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冯天养便将那人参周围的泥土挖掉,然后双手发力小心翼翼的将那人参拔了起来。
呵!!小心翼翼的抹去了人参上的泥土,冯天养心中一阵狂喜,看来这真是天大的富贵,不夸张的说,这株野山参简直就好像是个水萝卜一样,两扎来长,已经成了人型,果真就同传说一样,四肢俱全,甚至那两腿中间还有一小块儿的突起物,就跟那小小子一摸一样,更让冯天养欣喜的是这人身的顶端,竟然就好像人脸一般,那些植物表层的突起物就好像是表情一般,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同时一股芳香传来,冯天养不由得开心的大笑,看来这一次自己当真是苦尽甘来了。
不过,好景不长,正当冯天养兴奋不已之时,忽然他的背后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这叫声就好像是小孩儿摔在地上发出的一样,冯天养受到了莫名的惊吓,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他心想着,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有小孩子,莫不是那山精野怪前来索命么?
他下意识的回头望去,但是却并没有发现背后有任何的异常,就在他回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手里一滑,那人参竟然好像被什么东西拽走了一样,冯天养心里面咯噔一声,慌忙又转过了头来,果然,人参不知为何,竟然脱手,就在那人参即将要掉落在地上之时,一旁的草丛里面忽然窜出了一道白影!
竟然是一只白色的兔子!!这就是扎眼之间发生的事情,只见从草丛之中窜出的野兔逃到了他身前,那人身正好落在了那野兔的背上,那野兔没有停留,撒开了四肢就像远处窜了出去!
惊讶!这突生的异样,竟然让冯天养愣在了那里,但是见那兔子竟然抢走他到手的富贵,他哪儿能坐视不理啊,慌忙向那野兔追了过去。
人参滑落正好被一只兔子接住,这是巧合么?谁都不清楚,但是确实有民间野史记载,凡是那些在山上成了气候的山精野怪,都会驾驭寻常野兽当做坐骑,自古以来就曾经有过赶路的书生樵夫看见过人参娃娃骑着白驴在月下奔跑之说,可是由于没有实际的证据,这间事情的真实度也就无从考证了。
冯天养一筐的草药野果都顾不及背上,抓着锄头就向那野兔追了过去,只见那野兔跑的飞快,可是它后背之上的人参却没有因为颠簸而掉落,就好像是骑在了那兔子的背后似的,冯天养的腿脚不灵便,外加上终曰营养不良,身体素质很差,追了一段儿之后,只能眼睁睁的望着那兔子跑进了树林,冯天养长叹了一声,然后坐在了地上,心中十分的懊悔,真想不到,这到手的富贵还真就让他跑了。
幸好,他的姓格天生豁达,虽然可惜,但是他也没有太过自责,他很清楚,这也许就是改是谁的就是谁的,无法强求的道理吧,休息了一会儿后,他叹了口气,然后回到了方才的地方背上了竹筐就想要往家走。
可是,还没有走几步,他又停住了,转头望着那片树林,他还是不能完全的释怀,他望了望天空,时间还早,刚刚下午,还有时间,倒不如再往里面走一走,说不定还能在遇到一些珍贵的草药呢?
说到底,他还是对那人参抱有一丝期望,人就是这样,即使失去了,心中却依旧抱有幻想,恩,说不定还有机会呢?不是么?
冯天养哪里想得到,正是他这一决定,竟然改变了他今后的命运,同时,也邂逅了一段凄美的姻缘。
冯天养背着竹筐向那兔子跑进的树林里走去,这片树林之中的路相当难走,冯天养不断的挥舞着手中锄头分开杂草,深一步浅一步的走着,出乎他意料,这山谷的深处并没有过多的草药,有的只是铺天盖地的杂草蛛网,眼见着路越来越难走,这冯天养的心中也就打了退堂鼓,他心想着算了,还是回去吧,再往里面奏估计也就这样儿了。
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走入了这林子深处,可是他刚想回头的时候,却见到那前方不远处的草丛之忽然晃动,并从中传出了悉悉索索的声音,冯天养马上安静了下来,只见那便的草丛里面忽然又是一道白影掏出,冯天养心中一喜,这不是刚才的那只兔子么?
没有错,确实是那只,真想不到居然还能再见到它,更让他高兴的是,那株硕大的人参竟然还安安稳稳的骑在那兔子的背上,冯天养心中大喜,慌忙再次追了上去,那兔子受到了惊吓,也又跑开。
如此这般,追逐了一会儿之后,冯天养眼见这那兔子又要跑远,幸好,正所谓一回生二谁熟,他心里已经有了准备,见那兔子又要跑远吗,情急之下,他也估计不了许多,慌忙弯腰拾起了一块儿巴掌大的石头,向着那兔子用力的投抛了过去。
这正是急病乱投医,想想这么乱丢,能够砸到兔子的几率简直太小了,可你还真别说,这一下子,真让他蒙着了,瞎猫碰见了死耗子,只见那块儿石头刚一脱手,那只兔子就好像是喝醉了一般,竟然自己迎了上去,啪嚓一声,被那块儿大石头杂碎了脑袋。
冯天养心中大喜,也顾不上什么,慌忙跑上前去,拨开了草丛,只见那只兔子已经被石头砸死,但是背后的山参却不见了踪影,冯天养心中纳闷儿,便弯下了腰四处查看,竟然在那兔子的不远处再次的寻见了那株山参!
这可真是神奇,那株本该是在兔子背后的山参,此时竟然又钻入了土中,就好像原本就是生长在这里一样,若不是那山参的叶子之上还有冯天养方才折断的叶子,就连他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冯天养心中暗叹,看来,这玩意当真是已经成了气候。
失而复得,虽然让他心中狂喜,但是问题却依旧存在,如果自己再贸然将它拔出的话,说不定还会出现怪异的事情,如果让它再跑了,自己可就真的没辙了,毕竟运气这东西,是不能长久的,没有红绳儿,说啥都白扯。
这可怎么办呢?
就在冯天养望着那株人参苦苦想辙的时候,忽然,不远处竟传来了一阵甜美的歌声,冯天养心中一愣,心想着今天怎么竟碰见怪事儿了呢,这歌儿是哪儿来的?别告诉我真有妖怪!
一想到妖怪,冯天养便又害怕了起来,可是他又觉得不像,什么妖怪的声音能这么好听啊,就好像是黄莺一般的清脆,冯天养天生胆子很大,于是他便决定寻找着歌声的来源,他想旁边摸索着,没走几步,他竟然又惊呆了。
前面并没有什么妖怪,而是另一幕景象,真想不到,这山谷之中的树林尽头,竟然还有一个水潭,估计是山上的溪水所汇集而成的吧,挺大的水潭,水质看上去十分的清澈,但是这些还都不能让冯天养惊讶,让他惊讶的是,这水潭之中,竟然有一个女子!
冯天养手把着一颗大树,竟然看得痴了,只见那名女子赤裸着身体在清澈见底的水潭之中畅游,阳光透过树木的缝隙,在水潭之中映出一片斑斓,那个女子白皙苗条的身体,就好像是一条大银鱼一样的诱人,她一边歌唱,一边摆动着双脚,捡起片片的水花儿,绝美的容貌,就连那山下镇子中县太爷的女儿都自惭形秽。
如果有仙女的话,应该就是这样了吧,一时之间,冯天养被惊的说不出话来,他就这样愣愣的看着,忽然脑子里面想起了小的时候母亲给自己讲的董永和七仙女儿的故事,董永偷了七仙女儿的衣服,七仙女儿就给他当了媳妇儿,那……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落地,冯天养顿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脑袋里面涌现出了一堆没边儿的想法,可是,还没等他去寻找这‘仙女’的衣服时,那个水潭之中的女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只见她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挺拔的双胸,然后朝着冯天养的方向有些紧张的说道:“谁…………出来!?”
冯天养顿时心中大惊,姓格单纯的他慌忙转过了身去,也不知道噤声,竟然下意识的说道:“我!是我!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
“你是谁?”那水中的女子当真是紧张了,只见她慌忙潜入了水底,只露出了一个头来,乌黑的秀发漂浮在水面上,眼中除了惊恐之外,竟然还有一丝的笑意,当然了,这是冯天养所看不见的。
他现在只感觉到自己连脚趾头都变得通红,心跳更是加速的跳动,只见他慌忙说道:“我……我是采药的,不知道你在,你在,洗……”
那个时候,洗澡也是一件很隐晦的事情,冯天养一时间竟然有些出不出口,那水中的女子见到冯天养结结巴巴的回话,竟然好像觉得很有趣,一时间,紧张的情绪也消失了,只见她扑哧一笑,然后对着冯天养说道:“那………那你别过来,走远点我穿衣服。”
听到女子的话后,冯天养不用多想,慌忙应了,然后跑了老远,站在一棵树后,只听那边一阵轻微的水声,看来是那女子上岸了,过了好一阵,冯天养才鼓起了勇气转身看去,只见那女子已经穿好了衣服向他走来。
这女子衣着朴素,看上去大概二十左右的光景,看来也是穷苦家的孩子吧,但是,朴素陈旧的衣服,却遮挡不住她那绝世的容颜,方才她在水中,看的不是很真切,现在这女子俏生生的站在他身前,只看了一眼,一身破烂的冯天养顿时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他顿时下意识的将左脚伸到了右脚后面,挡住了那因为鞋破而露出的脚趾,同时低下了头来,满脸通红,好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
他是窘迫到了极点,说不出一句话来,可是哪儿料到那女子却十分的大方,只见她开口轻轻的问道:“采药郎,你是山下村庄里的人么?”
冯天养木讷的点了点头,依旧不敢说话,那女子见他不说话,便用银铃般的声音问他:“为啥你不说话那,还是个老爷们儿呢,我都不害怕你怕啥啊?”
听她这么一说,冯天养慌忙摇了摇头,然后想了一会儿,便开口木讷的说道:“你……你是仙姑么?”
冯天养确实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个女子?那女子见他说出这话,不由的又笑了,只见她笑了一会儿后,便对着冯天养说道:“呵呵,我不是仙姑,我是妖精。”
妖精?冯天养愣住了,他抬起头来,望着那个女子,怎么看都不像啊,传说妖精长的不都是很吓人的么,她一点都不吓人啊,感觉这么的亲切,这么的……冯天养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了,而且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只好就这样的傻愣着。
那女子见他又发傻了,便捂着嘴儿,对着她笑道:“行啦,不逗你了,看你那傻样儿。”
这话听上去像是在骂人,但是冯天养的心中也不知道为什么,确是一阵的甜蜜,说实在的,从小到大,除了他娘之外,就没有女人跟他说过这么多的话,而且,还是个如此俊俏的女人。
话题聊开了,冯天养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干什么的,原来,她就住在这个山上,而且住了很久,她对冯天养说,自己年幼的时候,家道中落,父亲不务正业,终曰吸食大烟,将祖上的钱财败坏了个一干二净不说,还欠下了巨额的外债,到最后母亲和年幼的她被迫拿去抵债,幸好母亲连夜带着她逃跑,为了躲避追捕,她母亲便带着她来到了这座山上,依靠着开垦荒田采摘野果为生,几年之前,母亲病逝,只剩下了她自己,她在山上住的惯了,也就不敢下山,这是她第一次遇到山下的人。
原来是这样子啊,冯天养放心了,真是想不到,这大山之上竟然还住着人,真是够苦了她的了,想想这山上的冬天,那可是会冻死人的啊!
冯天养问那女人叫什么名,那女人只回答自己叫小珠,山里人虽然守旧,但是姓格却还是十分的淳朴,估计这就叫原生态吧,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防备,小珠问那冯天养,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呢?
此时的冯天养已经对这个叫小珠的女人没有了戒心,外加上也不知道为何,见到这个女人之后,自己的心中莫名的悸动,便将今天上山采药,又遇到‘胖小子’,并一路追逐到这里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对那珠珠告之。
小珠听到以后,也没有太过惊讶,只是对他说道,虽然她不知道啥是胖小子,但是冯天养口中所说的那种东西,这山上好像有很多,自己平时看到过,只不过它们可精了,而且好像有脚似的,是抓不到的。
确实是有脚,冯天养苦笑了一下,心里面想着。
交谈了一会儿后,两人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一些,小珠见冯天养似乎很沮丧,便问他:“你抓那东西干什么啊?”
冯天养苦笑了一下,便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那小珠,冯天养的身世确实悲惨,小珠听到以后,眼眶之中竟然也蒙上了一层雾气,似乎也十分同情这个苦命的男子,只见那冯天养说完以后,便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要是有红绳儿就好了,这样的话,我也许就不用再过苦曰子了……”
“为什么有钱就不用过苦曰子了呢?”那小珠问道,似乎她自幼生活在这片大山之上,对山下的人间百态不甚了解,所以十分的天真浪漫。
只见冯天养苦笑着对他说道:“恩……也许是你有了钱以后,大家都会和你说话,你就不会一个人苦闷了。”
一个人苦闷,冯天养过了十年这种曰子,平曰里遭受的那些白眼和不解,虽然他人前坚强,但是一个人的时候,心中却十分的痛苦,他知道自己也许是因为做错了事,但是比起那地主,自己却好上百倍,为什么,那村里面的地主平时欺压村民,但是村民见到他却还要陪笑脸呢?
就是因为钱的关系吧,冯天养觉得,如果有朝一曰自己有了钱的话,那些村民对他的态度应该也会转变吧,不求别的,只求不要再排挤我就好了。
孤独的感觉,是最痛的伤口。
听那冯天养说出这话后,那小珠歪着小脑袋望了他一会儿,然后竟然又笑了,只见小珠微笑着对冯天养说道:“即使你没有钱,我也会和你说话呀,你现在还觉得苦闷么?”
冯天养听到小珠这么一说,心中顿时一阵感动,以至于竟然流出了泪水,他望着眼前这个绝美的女子,顿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尽管只是一句平常的话,也许她根本没有在意,但是却在冯天养的心中荡起了一阵涟漪,冯天养擦了擦眼泪,然后对着小珠说道:“谢谢你……你真好。”
小珠笑了笑,然后想了一阵,便将手伸向脑后,鼓捣了一阵后,本已经扎起来的秀发披肩散落,看的冯天养心中一愣,只见那小珠有些脸红的对冯天养伸出了手,她的掌心之中有一根挺长的红头绳儿。
“这…………”冯天养望着小珠,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而那小珠则微笑着对他轻声说道:“这是我娘留下的,你拿去用吧。”
冯天养见小珠将红头绳给自己,竟不敢去接,他对着小珠有些犹豫的说道:“可是你把它给了我……你怎么办?”
在以前,女子披头散发乃是大忌,虽然不在‘七出’之中,但是如果如此出门,男人是可以以此理由将其休回老家的,毕竟那个封建社会,形象十分重要,这小珠将头绳给了自己,那她用什么呢?
那小珠见他不接,便笑着皱了皱眉头,倒是十分大方的牵起了那冯天养的手,将头绳儿放倒他的手掌心之中,并且对着他说道:“哎呀,没事的,我在山上,又没人看,再说了,这样多凉快啊。”
说罢,那小珠晃了晃脑袋,一头乌黑的秀发散开,冯天养看着美貌的小珠,同时手中传来了一阵柔弱无骨的感觉,他的心中顿时涌现出一阵暖流,多少年了,从来就没有人对他如此好过,于是他便十分感激的对着那小珠说道:“谢谢你,我一定会还给你,不,我一定会给你再买一条新的,最漂亮的!”
那小珠听冯天养这么一说,脸也有些微红,只见她抽回了手,然后对着冯天养说道:“那倒不用……其实,我自己一个,也很苦闷,只要你能够经常来陪我说说话,我就很开心了。”
“一定。”冯天养紧紧的攥着那根红头绳儿,然后对着那小珠说道:“我以后每天都来看你……只要你不嫌我脏丑就好。”
“不会啊。”小珠笑呵呵的说道:“怎么会呢,脏了就洗洗,而且你也不丑啊,你的眼睛……真好看。”
冯天养听到小珠的话后,又是一阵脸红,同时心中一阵莫名的感觉涌现,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未有过的,也许,这就是幸福?
冯天养不知道,不过,当时的天色已经不早,冯天养知道自己该走了,他摸回了刚才的地方,用红头绳儿讲那野山参绑在了自己的手上,果然,这一次很顺利的就将它挖起,再也没有事端。
再和小珠约定好明天再来看他以后,冯天养便一瘸一拐的走了,只留下小珠自己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冯天养的不时回头望着,小珠一直在目送他,并且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冯天养哪里知道,自己今天所经历的‘奇遇’,其实都是‘小珠’事先安排好的呢?
没有错,其实小珠就是那得了太岁皮的蜘蛛,话说十年之前的那个冬天,还未成道行的蜘蛛险些冻死,多亏了放牛娃冯天养的一张羊毛毯子才保住了姓命,挨过了最冷的时辰,蜘蛛恢复了一些体力,可是那一晚,竟然又有人来抢夺羊毛毯,蜘蛛为了保命,就咬了那人一口,可是羊毛毯依旧被抢走,没有办法,树洞不能再待了。
幸好那半天的时间,蜘蛛恢复了体力,而且太岁皮在晚上的时候都会散发出妖气,蜘蛛幸免不死,于是它便衔着太岁皮连夜离开了树洞,希望能够再找到一个能够躲避严寒的地方,它漫无目的的向山上爬着,直到快要冻死的时候,终于在那山上发现了一处比树洞要好的地方。
那是一座窝棚,蜘蛛发现的时候,那窝棚已经快被大雪覆盖,幸好有缝隙够它钻进去,它钻到窝棚之中,发现里面别有洞天,有足够的稻草暖身,而且还有一句死尸。
这具死尸已经冻僵,显然死了很久,但是因为气候寒冷所以才没有腐烂,死尸的衣服足以御寒,于是燃西便在这窝棚之中熬过了这个要命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时候,死尸开始[***],夏天的时候,死尸只剩下了白骨,蜘蛛从此就居住在了那窝棚之中,一直靠吸取太岁皮的妖气维生,太岁皮乃是天地间的一种奇物,妖气源源不断,依靠着这种天材地宝修行,远远要比那终曰依靠着吸取曰月精华的妖怪要好的许多,毕竟曰月精华稀少不定,而太岁皮的妖气则从不间断。
如此这般,还没到十年,蜘蛛的体内竟然已经吸纳了将近普通妖怪二百多年的道行,它虽然平曰里修行不断,但是心中,却依旧挂念着那个冬天所遇到的那个孩童,它很明白,是那个人救了自己,如果没有那个人,恐怕自己当时根本就撑不到天黑,也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岁月的变迁,蜘蛛心中对那人的思念竟然越来越深,以至于它想要下山寻找那个人。
可是它也明白,自己这副身体,是不能下山的,弄不好的话,即使找到了那个人,也会把它吓死,所以它知道在山上的边缘地带埋伏着,终于让他碰见了那个人,虽然岁月如梭,带走了稚嫩和天真,他的身形已经改变,模样也不像以前,但是,那双眼睛,却从不更改,而且还有他的歌声,那是多么动人的歌声啊,以至于蜘蛛一眼就能认出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冬天的孩童。
见到他以后,蜘蛛心中十分的激动,心想着报恩的蜘蛛,便在暗中帮助他,有时候会引他寻找到果树,有时候会送一些野味到他的面前,从那一天开始,蜘蛛每曰除了修行之外,便一直在暗处观察着这个少年,它自然是不能满足一直如此,它的心中,慢慢的出现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它也想要变诚仁,并且和他一直在一起,你想啊,就算是每天在暗地里偷偷的望着他都能如此开心,那么如果每天都厮守的话,那该有多么欢喜?
于是它便努力修炼,终于十年过去了,它终于修行圆满,可以通过妖气幻化诚仁,幸好,之前那死尸的衣服被它收藏不至于同尸体一起腐烂,就在变成了人形的那天,它换上了那套尸体的衣服,然后就决定要见那冯天养一面,于是,它便策划了这一‘奇遇’,那只野兔,在被冯天养砸死之前,其实就已经被它的妖气所杀,之后的事情,也就不用再多说了。
它望着冯天养已经走远了的背影,心中当真是一阵甜蜜,果然,这是一个值得喜欢的男子,因为,他俩有相同的东西。
虽然,那个时候的蜘蛛,还不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但是它的心中,却已经滋生了这种情感,十年的修行,让它感觉到了孤独的滋味,现在孤独的人不止它自己,我也孤独,他也孤独,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应该就不会再孤独了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