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搬过来跟我一块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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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笑的自然是下一句,亏得姝雅还甜蜜值爆表地说张浩现在正跟她共进烛光晚餐,那现在杵在我身前的这个家伙,又是什么鬼?
照片上的姝雅依旧是二次元的装扮风格,此时此刻,我真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在入了二次元的坑之后,就不曾出来过?以至于现在还一直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对此,倒是无须多余的回应,我打开手机相机,直接对准张浩的脸就“咔擦”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将照片发给了姝雅。
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这无疑是最好的打脸方式,我甚至都感觉自己似乎听到了“啪啪啪”的声音。
虽然张浩邀请我一块吃个晚饭,但却被我拒绝了。今天晚上我和赵笛有约,这会儿从侦探社出来,就要去跟他汇合,至于张浩那边,只能选择婉拒。
尽管拒绝的次数不少,但最后张浩还是开车载了我一段路,让我穿着高跟鞋好少走些路。
临下车的时候,我听到他问我:“你和赵笛确定关系了?”
他的这个问题,倒是让我的心头忽的一怔,要说确定关系,口头上其实倒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论过这个问题,但毕竟两个人睡了那么多回,不仅是心意相通,就连身体也想通了,要说确定关系这回事,似乎也差不多?
我思忖了一番,然后回答:“算是吧。”
虽是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但我觉得这个答案来形容我和赵笛目前的状态,倒是挺合适的。
这次的晚饭,我和赵笛约在一个老地方,是赵笛的家,还是初中时,我们除了学校以外最常见面的地方。
按说以前我还有他家的房门钥匙,现在倒是早就没了。
等到了小区门口的时候,我给赵笛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就见他跑下来接我上楼。能让大名鼎鼎的赵总跑腿,看来我这面子倒不是一般的大。
“怎么这么晚?”赵笛今天没来分公司,我们俩不在一个地方上班,等到下班后,分头来了这里。他见我来的有些晚,看到我的时候不由问了一句。
按说在时间上,其实我比赵笛更早下班,不过我去了一趟侦探社,随后碰上张浩的时候,顺便还来了个姝雅的小插曲,以至于在时间上有些耽搁。
“走着过来的,就有些晚了。”我笑了笑,回答。这倒不算是完全的假话,刚刚张浩虽然坚持要送我,但我没让他送到小区楼下,而是在还有两个路口的时候下车,一路走到了这里。虽然只有两个路口的距离,但这些天一直坐在办公室里工作,根本没什么运动量,每走多久就觉得有些累了。
等进了房间后,赵笛陪着我在客厅的沙发里一块坐了会儿。我们叫了赵氏会所的餐,这时候一个电话打过去,只要安心等着送餐就好。
赵氏会所本就是赵家的产业,以至于赵笛一个电话过去,无形中具有优先配送的特权,没多久就听到了敲门声,随后看着一道道精美的菜肴在餐桌上一一摆放整齐。
这个画面,让我不禁想到了以前初中的时候。每次到周末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帮赵笛补习功课,中饭就是这么解决的。
旧时的回忆如一阵和煦的春风,在悄无声息间吹入我的心房。我只觉得心头一阵荡漾,连带着看向赵笛的眼神之中,都带这粉色的泡泡。
吃饱喝足,我跟着参观了房间的摆设。这里基本跟之前没什么差别,让我感觉到惊讶的是,当初我送给赵笛的千纸鹤,到了现在竟然还留在这里。
在我见到装满千纸鹤的盒子时,我整个人激动地差点直接落泪。这些千纸鹤,相当于在无形之中见证了我和赵笛的青春。
三年,整整三年的时间,我每天雷打不动地递给他一只折好的千纸鹤。这时候,虽然千纸鹤的有些纸张免不了有些微微发黄,但它无疑是我们曾走过的那一段岁月最好的见证。
我想起初三毕业后,赵笛带着我坐上他机车的后座时,我抱着他的腰,问过他这样一句话:为什么你一直让我追了三年,才终于同意跟我在一起?
这个困扰我三年的答案,在那天才终于有了解释。
那天,他跟我说,因为最开始他亲自撞见我对潘可儿和楼晓蕾说,自己绝对不可能喜欢他的话,以至于让他不禁有些受挫。到了后来,时不时有意无意地来撩我,企图让我沉溺在他的温柔陷阱中,来让我为当初说过的这句话负出代价。
而实际所发生的事情,却并不如他最开始所设想的那般,如他所愿,我成功地入了他的局,而与此同时,他也在不经意间喜欢上了我。彼时正值青春年少,正是荷尔蒙悸动的时候,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到了后来,逐渐演变成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那时候的我,说实话真的在各方面都不出众,顶着一张还算清秀的脸,唯一过得去的大概就是成绩。在学校里,尤其是还有陈璐璐和潘可儿这两个强敌的基础上,我竟然还能“杀出重围”,说实话,我自己都觉得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就在我看着那些千纸鹤发呆的时候,赵笛忽然从背后一把抱住了我,他将头埋在我的脖颈之间,对着我轻声说道:“搬过来跟我一块住吧。”
“啊?现在?我……我我……”我一时间慌了神,虽说在北京见过的世面也不少,但在赵笛面前,我却总像是个屡屡犯错的孩子,露出自己最囧的一面,那个画面,别提有多尴尬了,“今天,是不是有点晚了?”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夜色深浓,要是没有路灯,走在路上都能捉瞎。
“是,今天太晚了。”他轻轻笑着,发出“噗嗤”的一声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魅惑,他紧贴着我的耳朵,温热的呼吸扑散在上面,一下子就让我红了面颊,整个人好像如坠身一片白茫茫的天地之中,周边全是一团一团的云彩,只听到他的声音浅浅响起:“所以,从今晚开始搬过来吧。”
言语大概真的能乱神,在这一刻,我在听到这句话后,瞬时觉得整个人都有些意乱情迷的感觉。
怪这夜色太过迷人吗?
怪这迷人的夜色让我和赵笛纷纷都失了理智吗?
明明前一刻还对着我温柔耳语的男人,下一刻就直接一把将我横抱着,凌空抱着我一步步往卧室的方向走去。
在他将我放在chuang上的时候,我看到他的面上闪过一丝暧昧的笑意:“吃饱了,该做运动了。”
我没有拒绝,在这一夜,努力迎合着他,两个人共同享受着这份欢愉。
自从那一晚过后,我原本留在公寓里的行李,一点点悉数被赵笛搬运了过去。他就像是个搬运工一样,等到下班后来公寓楼里绕一圈,顺便顺几件我随身穿的衣服鞋子,顺便将我这个人顺到了他家里。
到了后来,明明我没有提着大包小包来到这里,但走进房间,随时都能看到我的衣物。可以说,赵笛那晚虽然征求了我的意见,但却压根没理会我的回答是同意还是拒绝,直接用他自己的方式将我的生活轨迹进行了全线搬移,使得我离得他越来越近。
身处于他这个位置,应酬自然是最少不了的东西,但对于一般的应酬,他倒是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的时候也会尽量在十二点前回来,虽然身上会带着酒气,却没有女人的香水味,一次都没有。
有句话说的好,好男人不用管,坏男人管不住。
不得不说,和赵笛在一起的时候,你会觉得日子过得挺舒心的,至少在第三者这方面,你根本无须担心。
更可笑的自然是下一句,亏得姝雅还甜蜜值爆表地说张浩现在正跟她共进烛光晚餐,那现在杵在我身前的这个家伙,又是什么鬼?
照片上的姝雅依旧是二次元的装扮风格,此时此刻,我真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在入了二次元的坑之后,就不曾出来过?以至于现在还一直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对此,倒是无须多余的回应,我打开手机相机,直接对准张浩的脸就“咔擦”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将照片发给了姝雅。
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这无疑是最好的打脸方式,我甚至都感觉自己似乎听到了“啪啪啪”的声音。
虽然张浩邀请我一块吃个晚饭,但却被我拒绝了。今天晚上我和赵笛有约,这会儿从侦探社出来,就要去跟他汇合,至于张浩那边,只能选择婉拒。
尽管拒绝的次数不少,但最后张浩还是开车载了我一段路,让我穿着高跟鞋好少走些路。
临下车的时候,我听到他问我:“你和赵笛确定关系了?”
他的这个问题,倒是让我的心头忽的一怔,要说确定关系,口头上其实倒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论过这个问题,但毕竟两个人睡了那么多回,不仅是心意相通,就连身体也想通了,要说确定关系这回事,似乎也差不多?
我思忖了一番,然后回答:“算是吧。”
虽是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但我觉得这个答案来形容我和赵笛目前的状态,倒是挺合适的。
这次的晚饭,我和赵笛约在一个老地方,是赵笛的家,还是初中时,我们除了学校以外最常见面的地方。
按说以前我还有他家的房门钥匙,现在倒是早就没了。
等到了小区门口的时候,我给赵笛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就见他跑下来接我上楼。能让大名鼎鼎的赵总跑腿,看来我这面子倒不是一般的大。
“怎么这么晚?”赵笛今天没来分公司,我们俩不在一个地方上班,等到下班后,分头来了这里。他见我来的有些晚,看到我的时候不由问了一句。
按说在时间上,其实我比赵笛更早下班,不过我去了一趟侦探社,随后碰上张浩的时候,顺便还来了个姝雅的小插曲,以至于在时间上有些耽搁。
“走着过来的,就有些晚了。”我笑了笑,回答。这倒不算是完全的假话,刚刚张浩虽然坚持要送我,但我没让他送到小区楼下,而是在还有两个路口的时候下车,一路走到了这里。虽然只有两个路口的距离,但这些天一直坐在办公室里工作,根本没什么运动量,每走多久就觉得有些累了。
等进了房间后,赵笛陪着我在客厅的沙发里一块坐了会儿。我们叫了赵氏会所的餐,这时候一个电话打过去,只要安心等着送餐就好。
赵氏会所本就是赵家的产业,以至于赵笛一个电话过去,无形中具有优先配送的特权,没多久就听到了敲门声,随后看着一道道精美的菜肴在餐桌上一一摆放整齐。
这个画面,让我不禁想到了以前初中的时候。每次到周末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帮赵笛补习功课,中饭就是这么解决的。
旧时的回忆如一阵和煦的春风,在悄无声息间吹入我的心房。我只觉得心头一阵荡漾,连带着看向赵笛的眼神之中,都带这粉色的泡泡。
吃饱喝足,我跟着参观了房间的摆设。这里基本跟之前没什么差别,让我感觉到惊讶的是,当初我送给赵笛的千纸鹤,到了现在竟然还留在这里。
在我见到装满千纸鹤的盒子时,我整个人激动地差点直接落泪。这些千纸鹤,相当于在无形之中见证了我和赵笛的青春。
三年,整整三年的时间,我每天雷打不动地递给他一只折好的千纸鹤。这时候,虽然千纸鹤的有些纸张免不了有些微微发黄,但它无疑是我们曾走过的那一段岁月最好的见证。
我想起初三毕业后,赵笛带着我坐上他机车的后座时,我抱着他的腰,问过他这样一句话:为什么你一直让我追了三年,才终于同意跟我在一起?
这个困扰我三年的答案,在那天才终于有了解释。
那天,他跟我说,因为最开始他亲自撞见我对潘可儿和楼晓蕾说,自己绝对不可能喜欢他的话,以至于让他不禁有些受挫。到了后来,时不时有意无意地来撩我,企图让我沉溺在他的温柔陷阱中,来让我为当初说过的这句话负出代价。
而实际所发生的事情,却并不如他最开始所设想的那般,如他所愿,我成功地入了他的局,而与此同时,他也在不经意间喜欢上了我。彼时正值青春年少,正是荷尔蒙悸动的时候,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到了后来,逐渐演变成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那时候的我,说实话真的在各方面都不出众,顶着一张还算清秀的脸,唯一过得去的大概就是成绩。在学校里,尤其是还有陈璐璐和潘可儿这两个强敌的基础上,我竟然还能“杀出重围”,说实话,我自己都觉得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就在我看着那些千纸鹤发呆的时候,赵笛忽然从背后一把抱住了我,他将头埋在我的脖颈之间,对着我轻声说道:“搬过来跟我一块住吧。”
“啊?现在?我……我我……”我一时间慌了神,虽说在北京见过的世面也不少,但在赵笛面前,我却总像是个屡屡犯错的孩子,露出自己最囧的一面,那个画面,别提有多尴尬了,“今天,是不是有点晚了?”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夜色深浓,要是没有路灯,走在路上都能捉瞎。
“是,今天太晚了。”他轻轻笑着,发出“噗嗤”的一声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魅惑,他紧贴着我的耳朵,温热的呼吸扑散在上面,一下子就让我红了面颊,整个人好像如坠身一片白茫茫的天地之中,周边全是一团一团的云彩,只听到他的声音浅浅响起:“所以,从今晚开始搬过来吧。”
言语大概真的能乱神,在这一刻,我在听到这句话后,瞬时觉得整个人都有些意乱情迷的感觉。
怪这夜色太过迷人吗?
怪这迷人的夜色让我和赵笛纷纷都失了理智吗?
明明前一刻还对着我温柔耳语的男人,下一刻就直接一把将我横抱着,凌空抱着我一步步往卧室的方向走去。
在他将我放在chuang上的时候,我看到他的面上闪过一丝暧昧的笑意:“吃饱了,该做运动了。”
我没有拒绝,在这一夜,努力迎合着他,两个人共同享受着这份欢愉。
自从那一晚过后,我原本留在公寓里的行李,一点点悉数被赵笛搬运了过去。他就像是个搬运工一样,等到下班后来公寓楼里绕一圈,顺便顺几件我随身穿的衣服鞋子,顺便将我这个人顺到了他家里。
到了后来,明明我没有提着大包小包来到这里,但走进房间,随时都能看到我的衣物。可以说,赵笛那晚虽然征求了我的意见,但却压根没理会我的回答是同意还是拒绝,直接用他自己的方式将我的生活轨迹进行了全线搬移,使得我离得他越来越近。
身处于他这个位置,应酬自然是最少不了的东西,但对于一般的应酬,他倒是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的时候也会尽量在十二点前回来,虽然身上会带着酒气,却没有女人的香水味,一次都没有。
有句话说的好,好男人不用管,坏男人管不住。
不得不说,和赵笛在一起的时候,你会觉得日子过得挺舒心的,至少在第三者这方面,你根本无须担心。